当前位置: 首页 > 政策法规 > 财税类
财税类

企业注销,3方面税务问题勿忽视

发布时间:2022-12-16 16:46:50   浏览量:
注销税务登记是税务登记管控的关键构成,同时是纳税人提交申请结束纳税行为的必要流程,也是税务等部门实施税务权限的最终流程之一。纵观当下实际情况,企业实际注销过程中依旧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,有必要就企业的整个注销过程进行规范化管控,进一步加强其注销清算税务管控,健全税务注销登记管理。就企业注销有关涉税会计问题展开深入探究,有一定的现实意义。

一、企业注销主要诱因


结合《税收征管法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,企业在正式开展注销工作前,需要预先就全部资产、债权债务、待摊、预提费用和涉税事项等进行彻底的清算,并依法注销税务登记证。常见的企业注销包含两个层面的诱因,即内部诱因与外部诱因。内部诱因主要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善、市场环境较为恶劣以及内部体制建设不完善等。而外部原因多为企业经营期间存在违规以及违法等情况,从而被有关监管部门强制解散,吊销执照以及撤销、注销等。

二、企业注销有关税务方面的要点


1.清算前期涉税事项

企业在注销前期,需要特别关注预收款项、其他应付款项等项目,就应交税款科目和企业平常的纳税申报等数据进行比对,排查企业是否出现未申报而欠税等问题。重点关注预收款项,排查是否存在已销售但是未开票等问题。排查其他应收款项是否存在以前年度得到的政府补助收益、押金以及其他方面的业务,此类债务无须支出,为其他收入。企业就所涉及的涉税事项等实施全面、彻底的汇算清缴,汇缴清缴结果作为向有关税务部门申报债权的关键凭证。

2.清算过程中的涉税事项

企业需要在整个清算周期全面厘清各方面的涉税项目,核查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等情况,开展汇算清缴流转税、所得税以及其他税费等。对于非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单项资产的评估,不应当使用公允价值来分析权衡,而需要结合可变现价格、交易价格等来分析。企业清算过程中,就处置企业资产、配置剩余财产期间存在的税费,大致涵盖了流转税、所得税等。一是流转税。清算过程中,企业往往会包含大量的固定资产处置、库存交易等活动,涵盖了销售、转嫁以及捐赠等行为。这些活动均涉及大量的增值税以及消费税等。企业在注销期间,对各个实物资产处置销售变现等依据常规的销售活动缴纳增值税、所得税等。就资产配置而言,注销企业将资产直接分配给股东以及投资者的,视为销售行为进行税务处置。二是所得税。所得税包含了企业性质和个人性质两方面。依据相关国家条例规定,所有的资产全部依据变现价值及价格,明确资产转让收益及损失;明确债权、债务清算收益及损失;弥补损失,明确清算收益及可以对股东分配的剩下的资产股息等。三是其他税务,涵盖了印花税、房产税、土地增值税以及契税等多个方面,同样需要综合有关税法要求进行合法处置。

3.剩余财产配置涉税事项

资产处理过程中的损益优先去除清算费用之后,首先用于偿付拖欠职员的工资和其他方面的医疗支持,之后用于给付职员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,随后用于清算税务,最后用于支付其余债务。若实际资产处置获得无法满足清偿,则需要依据对应的比例进行配置。若债务清偿之后仍存在剩余,则可以配置给投资方,超过其投资资本的,若为个人则需要缴纳对应的个人所得税。在配置剩余资产期间,需要及时缴纳对应的税款。

同时需要注意到,清算期间为非典型的生产经营周期,企业无法享受到小微企业等方面的税务减免优惠,全部按照基本税率即25%计算税费。企业在实际清算过程中,往往会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出具有关清算鉴定文件,结合当地税务部门等的诉求,也会出具清算企业年度的所得税清缴文件。中介机构给出清算鉴定文件,对企业近3年的税务情况进行清算,涵盖了清算期间的税款等。清算过程中明确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,要求并入所得征税,不够偿付的应付款则无须支付,清算过程中的盈亏资产需要并入清算所得,资产损失务必报税务部门进行批复,没有批复则不可以在清算期间进行扣除。



|网站地图|联系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