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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没写金额,印花税怎么交?

发布时间:2025-03-27 09:52:14   浏览量:772次

在经济活动中,合同是常见的法律文书,而印花税作为一种与合同紧密相关的税种,其缴纳规定备受关注。当合同未写明金额时,印花税该如何缴纳,成为许多企业和个人疑惑的问题。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规定。

一、政策依据
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第六条:应税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,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。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按照书立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;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。

2.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>等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)第一条第二款:应税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,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,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,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,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。

二、缴纳方式具体解析

1. 首个纳税申报期:当纳税人书立了未列明金额的应税合同后,在首个纳税申报期,需要申报应税合同的书立情况。比如,企业A在2025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未注明金额的货物采购合同,若该企业

是按季申报印花税,那么在2025年4月(首个纳税申报期),需要填写《印花税税源明细表》,对这份合同的书立情况进行申报 。

2. 实际结算后:在实际结算确定金额后,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。接着上面的例子,假设企业A在2025年5月10日完成货物采购并结算,确定合同金额为50万元,那么在2025年7月(实际结算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),企业A应按照50万元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。若该货物采购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为万分之三,则应缴纳印花税500000×0.0003 =150元。

三、特殊情况说明

1. 无法确定实际结算金额:如果按照实际结算金额仍不能确定计税依据的,就要按照书立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;若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。例如,一些特殊的农产品采购合同,在签订时未明确金额,且结算时因市场波动等原因无法确定实际结算金额,此时如果该农产品有政府指导价,就按照政府指导价来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。

2. 框架合同情况:框架合同通常没有明确具体金额,在印花税缴纳上,也是先在书立框架合同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合同书立情况(零申报),后续实际结算时,在实际结算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,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。例如,企业B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框架采购合同,在签订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进行零申报;后续每个月根据实际采购量结算,每次结算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,按当月结算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。

合同没写金额时,印花税并非不用缴纳,而是依据实际结算情况等确定计税依据,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和方式进行缴纳。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,务必准确把握相关政策,避免因印花税缴纳问题产生税务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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