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》,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能源领域的生动实践,标志着我国能源治理进入法治化、现代化的新阶段。这一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立法,把握绿色低碳转型大趋势,对煤炭行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、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、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了规范指引,并以“清洁高效、多能互补、韧性支撑、价值重构”为法治路径,为推动煤炭行业实现系统性重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。
清洁高效:法律约束与技术赋能结合
在“双碳”目标引领下,清洁高效已成为能源革命的核心理念。能源法以立法形式将清洁高效理念嵌入能源治理全链条。这一理念的落地,既需要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,又需要技术创新的柔性赋能。二者如同车之双轮、鸟之两翼,共同推动能源从粗放式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跃迁。能源法强调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,要求建立健全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、推动重大能源工程的科技攻关与示范应用、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和消纳保障机制,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依据,为助力实现“双碳”目标提供了具体方案。
2024年,我国能源消费总量59.6亿吨标准煤,其中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1.7%,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3.2%。能源法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列为法定义务,并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等具体要求。能源法的施行,既将煤炭企业推入“不转型即淘汰”的生死局,又为其打开了“技术革命+模式创新”的跃迁窗口。技术是破局的“催化剂”。煤炭行业依靠规模扩张、产量增加的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;煤炭企业不能再走“双高”经济依赖老路,必须通过技术赋能,与前沿科技接轨,加快绿色低碳智能开采技术研发应用,从机械化、自动化向低碳化、智能化转变,使煤炭开采逐步由“人力驱动”向“科技驱动”转型,实现“劳动密集型”向“技术密集型”转变,走出一条资源利用效率高、创新能力强、经济效益好、安全智能水平高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新路。
多能互补:协同发展与增量替代结合
能源法明确提出,国家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多能互补、多能联供综合能源服务。此举重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、降低成本、减小环境影响以及增强能源供应可靠性和灵活性等。多能互补是保障能源安全、实现能源转型、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,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。从近期看,能源法重在打破能源种类、区域、主体的制度壁垒,加快存量煤电项目改造,通过灵活性改造提升调节能力,结合送端近区新能源开发条件、出力特性,以及受端系统消纳空间,努力扩大就近打捆新能源电力规模。从中长期看,能源法重在合理发挥新能源地域互补优势,优先汇集近区新能源电力,优化配套储能规模,打造基地化开发外送增量项目,推动形成横向互动、纵向互补的新格局。
韧性支撑:安全保供与市场机制结合
能源安全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,是最重要的安全之一。能源法将“保障国家能源安全”作为立法目的,提出一系列能源供应保障制度,发挥煤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,压实能源供应企业能源服务和保供责任,确保能源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。近年来,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,能源消费保持较快增长,安全保供是当前我国能源领域的重中之重。如何平衡安全保供和转型发展,能源法指明了破题方向。
价值重塑:能源商品向能源服务升级
能源转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工程。中国需要在不到40年的时间里先越过碳排放峰值、再实现碳中和,挑战大、任务艰巨。在这一背景下,能源法需要推动传统煤电产业实现深刻的价值重塑:从单纯的电力商品生产者向现代能源服务体系支撑者转变,从单一经济价值载体向综合能源安全基石跨越。在煤炭“黄金十年”时期,煤炭作为“工业粮食”,其价值体现在燃烧产生的千瓦时上,产业链条始终沿着“开采—转化—销售”的线性模式展开。这种以商品属性为主导的发展范式,在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,也带来了资源错配、环境透支、机制僵化等深层次矛盾。“双碳”目标进入倒计时,可再生能源占比持续攀升,传统能源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波动性、间歇性的新特征。